房屋市場在2023年因新青安政策的推動迎來一波熱潮,不過,銀行因資金額度限制,導致部分符合資格者貸款延遲或無法順利核貸,申貸大塞車,讓許多民眾想買房卻貸不到款。行政院今(4)日院會拍板,將新青安排除在《銀行法》第72條之2的不動產放款比率限制之外,換句話說,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不再受30%上限規範,盼能解決「房貸荒」。
行政院拍板9月1日起「新青安不受72-2限制」
行政院昨(3)日晚間公布的院會議程僅有2案,包含內政部陳報「婚育宅 優先住 加碼補-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勞動部陳報「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不過,今天上午院會開始前半小時,政院突更改議程,新增報告事項第一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報「新青安.貸的到-配合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之調整」報告。
金管會表示,為落實協助無自用住宅民眾購買自住房屋的政策,並同時考量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的風險,銀行依據財政部所定「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核貸的撥款案件,自114年9月1日起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有關「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的總額。
金管會提醒,民眾於辦理購置不動產貸款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財務狀況,並建議預先做好相關規劃:一、銀行辦理房屋貸款皆需依授信5P原則,就借款戶資歷(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償還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未來展望(perspective)等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核貸及相關核貸條件。爰即使屬於上開3類房貸案件,仍須通過銀行的審核,才能獲得貸款,或是核貸條件與預期不同。

即便非新青安貸款 卓榮泰:青年購買自住屋申貸也要優先滿足
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鑑於過往新青安貸款執行期間,外界曾有助漲炒房的疑慮,在財政部已提出優化措施後,包含借款人限貸一次、徵提自住切結書,並督導公股銀行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已能確保符合青年首購自住的目的。《銀行法》第72條之2為控管銀行的流動性,考量銀行房貸逾放比率長期低於其他授信業務,資產品質穩健,而且目前銀行流動性無虞。
卓榮泰強調,青年購買自住房屋,即便非屬於新青安貸款,但如果符合自住、首購條件,或是自住房屋一屋換一屋的貸款申請,也應該優先滿足。另外,卓榮泰也請財政部及金管會督導公股銀行,遵循金融主管機關徵授信規範及中央銀行不動產信用管制等規定辦理,並加強查核轉租、人頭戶及營業等未符合新青安自住目的之貸款,以遏阻投機行為,確保銀行信用資源優先用於民眾購屋自住,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