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到中國大陸發展的台灣藝人,在特定節日或軍演的時候會配合中共官方轉發特定圖文,引發關注;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14)日表示,若藝人於特定時刻轉發中共訊息,將視為具合作性質,陸委會將會同文化部進行行政查核,而目前包括藝人歐陽娜娜等人已列為重要的行政查核對象。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今(15)日進一步說明,陸委會也確實協同文化部在近期有召開專案會議,希望這個現象能有查處與作為,會按照頻率與嚴重性等客觀標準檢視,初步鎖定20幾位,希望文化部可針對特別情節嚴重者進行查處。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天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中關注,近年看到台灣藝人會搭配中國,進行不論是言語或社群平台的轉發,例如藝人歐陽娜娜等;針對藝人協同中共成為「福建網絡」的一環,陸委會有無進一步罰則?
沈有忠回應,確實有觀察到部分藝人因為要到中國大陸的市場尋求更多商機,這部分是尊重藝人的選擇,但政府還是在意藝人在特定時間點配合特定對象、轉發特定內容,甚至是擴大傳散去影響台灣的民心士氣,這是陸委會所無法容忍的。
沈有忠說明,政府的底線是在於不希望藝人去破壞我國主權,或踐踏台灣民主憲政的民主自由生活方式,過往是希望透過社會輿論壓力收斂節制,現在看來中共有變本加厲的作為,所以陸委會也確實協同文化部在近期有召開專案會議,希望這個現象能有進一步查處與作為。
沈有忠表示,主委邱垂正昨天也有提到特定對象,但這不是針對特定人、是針對特定內容,因此掌握客觀事實與事證後,跟文化部適當運用法規,如《兩岸條例》33條之一進行適當查處。
林楚茵問,目前鎖定有哪些人?沈有忠表示,會按照頻率與嚴重性等客觀標準檢視,初步鎖定20幾位,進一步希望文化部可以針對特別情節嚴重,也就是不是只有轉貼,可能公開參加政協活動、口頭用加大語氣方式貶義國家主權,這些都會希望文化部第一波做處理。
此外,針對網路管理部分,沈有忠坦言,目前缺乏明確專法與主管機關是防堵困難主因,雖然政府曾於2022年試圖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但因社會共識不足而未通過。對此,林楚茵強調,即便沒有專法,既有法律也應落實執行,只要掌握明確金流或合作事證,就應依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