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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爆「開8位數」搶立院龍頭 北院判支付民進黨勝訴登報費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2/26 17:2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26 17:45
媒體人黃揚明。(圖/TVBS資料畫面)
媒體人黃揚明。(圖/TVBS資料畫面)

媒體人黃揚明去年2月3日在網媒YT的頻道談論「立法院龍頭戰再爆內幕!」爆料「民進黨有人」接觸國民黨特定立委,「開出8位數字的利益千萬元以上」希望可以跑票等語。民進黨認為,相關言論子虛烏有、傷害黨譽,提告求償100萬元等。台北地院今(26)日判決,黃揚明僅須負擔民進黨刊登勝訴啟事的費用,無須賠償。可上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黃揚明主張,他曾向國民黨中央人士、立委徐巧芯查證,無侵害的故意或過失;退步言之,民進黨為我國執政黨,為掌控國家資源者,討論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的正當性、競選手段是否合法正當,核屬人民關切的公益事務。

 

法官認為,徐巧芯證稱,當時是說民進黨或綠營或綠營支持者都有可能是所謂開立8位數之人,然黃揚明直接指明民進黨即為開價8位數之人,自不得採為有利於被告的認定。

另外,徐巧芯證稱,她2月1日與其他藍委在立院討論到,有網媒報導4藍委因綠營人士介入而有跑票可能的真實性,經國民黨智庫執行長柯志恩表示,確實有開價2000萬元拔樁,曾為此出動黨工職去固票,但法官認為,徐巧芯轉述也非親眼見聞,顯見黃揚明所提的報導,也未能證明相關言論確實為真。

 
法官認為,民進黨要求回復名譽為適當處分,另審酌民進黨受侵害的情節、由民進黨刊登勝訴啟示,不至於侵害黃揚明不表意自由,可達權益平衡的目的,符合比例原則,判決黃揚明應負擔民進黨在自由時報全國頭版以12號字體、黑色粗體字,及不低於4.5公分乘以9.2公分的篇幅,刊登一日勝訴啟示,應屬適當;100萬請求駁回。

 

# 民進黨# 黃揚明# 徐巧芯# 綠營# 網媒#求償100萬#8位數#立法院龍頭#國民黨立委#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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