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有「2年條款」,現有8席立委預計在2026年初辭職,後續遞補人選中,有一名大陸籍配偶李貞秀,然而,陸委會昨(8)日表示,依照《國籍法》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也是中國籍,對方任期結束也無違法,若內政部和陸委會有新的見解,應該要去修法,「法律就是法律」,不要再用意識形態做政治攻防。
李貞秀是民眾黨不分區提名人排名第15,因為黨內的兩年條款,2026年將遞補進立法院,目前正在黃國昌身邊當助理見習,但其陸配身分引發質疑。根據《兩岸關係人民條例》,大陸人民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只要滿十年就有參政權,但是《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綠營也質疑若李貞秀成為立委,恐有國安洩露風險。
李貞秀不滿發文,強調自己拿台灣身分證,無中國護照,出入對岸時要使用台胞證,不懂為何民進黨要把他當敵?有人說要她放棄不存在的國籍,但邏輯根本不合理,除非民進黨修憲承認共產黨政權。
民眾黨立院黨團今召開記者會回應時事,黃珊珊表示,這議題去年就吵過了,並指出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也是中國籍,對方已遞補、還做完任期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中國地區的人民有特殊規定,史雪燕就職、任滿也都無違法問題;黃珊珊說,如果內政部和陸委會有新的見解,應該要去修法,否則如何解釋史雪燕的情形。
另外,黃珊珊提及,過去也有陸配考公務員,難道陸委會現在也認定這些陸配沒資格嗎?她認為,「法律就是法律」,2單位應好好溝通,不要再用意識形態做政治攻防;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也說,倒底要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盼內政部清楚說明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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