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打詐專法」,數發部也下重手!針對網路廣告詐騙推出相關子法,未來將明定網路平台業者,刊登廣告必須「實名制」,若涉及詐騙要在24小時內下架,最重可罰2500萬元。
要下架一頁式詐騙,行政院日前才找來財經專家謝金河,拍宣傳影片,數位部為配合打詐四法上路,針對網路廣告詐騙推出相關子法,未來將明定網路平台業者,刊登廣告,涉及詐騙得24小時內下架,而且刊登得實名制,也就是出資者資訊必須公開透明。
立委(民)黃秀芳vs.數發部次長林宜敬:「這裡面有規定,如果我們通知了這些網路平台,他們在24小時內沒有下架的話,我們會對他處以行政處罰,但是那是最後的手段,那到目前為止,看來就是說,我們通知臉書跟LINE的話,像這種平台,他們都會在24小時內下架。」
數位產業署平臺經濟組副組長施偉仁:「他們這種境外平台,如果要用我們國家法律要求的話,可能就是要用特別機制處理,比如說設法律代表,然後就是法律上明訂他有義務。」
打開警政署網站,打詐儀錶板,截至9月23日受理663件詐騙案,財損數高達4億多萬,最常見的就是假投資詐騙,受理153件財損3億多元,而說到假投資,不只多位名人被假冒,近期新任101董座賈永婕才受害。
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粉專就是現在FB太多這種詐騙了。」
法律最快年底上路,要洗刷詐騙王國之名,政府打詐得打到痛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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