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容積率暴增引發討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北市都委會與都發局依法在細部計畫審議案中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全國一致。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柯市府圖利私人財團把容積獎勵制度誤用,不要出事後就甩鍋給中央政府。
京華城容積率於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暴增到840%,引發外界質疑。黃珊珊今天透過臉書表示,監察院通過的京華城糾正案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法定容積),卻刻意忽略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此規定正是地方政府可經由細部計畫可自訂容積率獎勵。
黃珊珊指出,台北市既然是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都市發展局依法在細部計畫審議案中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內政部國土署都表示這是全國一致標準,公務員應該都很清楚相關法規授權,誰敢知法犯法。
對於黃珊珊的說法,吳思瑤受訪表示,中央政府規範原則性,地方政府會有其自治條例,黃珊珊當過台北市副市長,不要出事後就甩鍋給中央政府,也別忘了台北市府還有容積獎勵相關規定。
吳思瑤指出,容積獎勵是一套促進公告利益、有利都市發展的正向制度,但柯市府圖利私人財團把這套制度玩壞誤用、甚至違法濫用;近期民眾黨各縣市議員都開始調閱容獎超過400%以上案子,把這些案子不倫不類對比,奉勸不要為京華城單一弊案就陪葬容積獎勵。
此外,黃珊珊在臉書附上圖卡強調,內政部規範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全國一致。「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表示,1991年開始管制容積率以來,因強調各地發展特色,內政部定調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而為避免浮濫,也要求地方政府以人口和活動量,估算基準容積。」
圖卡內容指出,「吳欣修進一步表示,2013年已明文規定,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得超過20%,這已經是所有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共識,國土署尊重地方政府原來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
黃珊珊也附上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明定,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23條規定程序辦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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