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漁船「大進滿88號」,被扣在泉州,預料會因在禁漁期捕魚,涉及了大陸刑法而被移送偵辦,刑責可能是3年以下徒刑,或罰款約合22萬多台幣。不過,澎湖漁民指出,大陸海警抓我漁船,卻放任自家陸籍漁船,繼續出海、非法捕魚。
澎湖漁民:「大陸的近海呀,整個都是大陸(漁民)的拖網啦,這叫『禁海』啦。」
漁民拍攝的位置,大約在金門外海東經118.45,北緯23.10,澎湖漁民抱怨指出,中國大陸6月27日起展開「禁漁期」,但是,仍有陸船出海,甚至越界捕魚。海巡署在6月26日,也扣押一艘陸籍無名漁船,因此,漁民質疑陸方海警不抓自己非法漁船,卻針對台灣漁船。
目前,澎湖漁船「大進滿88號」,被扣在泉州,消息指出,將移送石獅偵辦,被控涉嫌違反中國大陸刑法「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撈,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罰款人民幣5萬元,約合22.5萬台幣。這此事件,也引起美國白宮、國務院關注。
美國白宮發言人尚皮耶:「針對漁船事件,我方正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也會持續關注,我們鼓勵雙方,保持開放的對話管道,以便達成解決方案。」
大陸國台辦發稿稱,查扣台灣漁船,是大陸海警正常執法。3日晚間,海基會表示,已致函中國大陸海協會,請陸方公開說明始末、豋檢帶回原因,並盡速釋放人、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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