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說,行政院就國會職權修法提出覆議案成假訊息散播中心;詢答時因行政院長卓榮泰同步在說明,黃國昌指卓榮泰插嘴。立法院長韓國瑜說,彼此應互相尊重,拜託官員別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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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9、2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出的覆議案,邀請卓榮泰說明,21日立法院會將投票表決。
黃國昌今天質詢時指出,行政院會提出7大覆議原因,散播圖卡給民眾,並「懷疑」公務員在立法院虛偽陳述,就可以課以刑責,非常遺憾行政院成為假訊息散播中心。
卓榮泰說,立法院修法明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懷疑的基礎要在有「待證事項」的前提下,待證事項是主觀認定,立法院不是司法機關,希望立法院重新審視條文內容文字。
法務部長鄭銘謙說,質詢跟調查不一樣,質詢不是檢方辦案、也不是法官辦案,質詢內容廣泛、包羅萬象。這會造成很大的寒蟬效應,對政務的推動有很大的戕害,被追究、調查、偵辦,對官員是很大的危害。
詢答過程中,黃國昌多次與卓榮泰、鄭銘謙同時發言,黃國昌認為是「插嘴」,要求韓國瑜暫停詢答時間、控制秩序。
韓國瑜說,全院委員會的詢答採即問即答,委員與官員共用詢答時間,委員詢問完後再由官員答復,請彼此互相尊重,拜託官員不要搶答。
黃國昌接著指出,依照美國聯邦法,在國會虛偽陳述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正當法律程序。卓榮泰說,任何政府官員在立法院不實、虛偽陳述,都是個人的政治自殺;現在是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文字違反法律明確性,不是在討論美國聯邦法律。
鄭銘謙說,台灣是五權憲法國家,美國國會有調查權,台灣的國會調查權是根據釋字585號解釋,只是補充性的權力,最多只是課處罰鍰。美國憲法設計跟中華民國憲法設計不一樣。
黃國昌指出,德國刑法規定,在聯邦或邦的立法機關調查委員會虛偽陳述,處3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的構成要件跟立法院的構成要件哪裡不一樣。鄭銘謙表示,德國並沒有質詢要入罪,質詢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而來。
另外,黃國昌問,行政院指會「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但現行條文有設上限嗎。卓榮泰說,是可以不用設至少1個月,要符合比例原則,修法如果可以更好,他當然接受,「委員你為什麼不設上限呢?」
黃國昌表示,行政院說沒有設上限就是無限期審查,「我對於行政院造謠生事、散播假訊息這樣的行為,深感不齒」。(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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