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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一早肢體衝突!立院外聚集5千抗議群眾 塞爆青島東路

記者 吳紹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24 12:11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24 12:11
立法院場外抗議,號稱已經達到5千人集結。(圖/葉志明攝)
立法院場外抗議,號稱已經達到5千人集結。(圖/葉志明攝)

立法院今(24日)繼續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從上星期五(17日)開始,立院就爆發嚴重的肢體衝突。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等超過50個團體再發起「國會濫權,立院集結」抗議行動,要求國會改革三法應退回委員會重審,現場喊出已有7000人,但據主辦單位統計場外已集結5000人,青島東路已被佔滿,濟南路也陸續湧進人潮。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批評,現在法案內容何等荒謬,呼籲法案應退回委員會實質審查。

立法院場外抗議,號稱已經達到七千人集結。(圖/葉志明攝)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首先許冠澤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立委對官員的質詢權,經此次修正以後成為「超級質詢權」,可以要求備詢官員提供資料,包括公部門所保存的人民、企業或團體資料,官員除非取得會議主席同意,不得拒絕提供,否則將受彈劾、懲戒與罰款。

許冠澤指出,草案區分「被質詢人」與「政府人員」,顯見該條文所稱「被質詢人」並不以政府官員為限,而是指憲法所稱包括政府人員與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內的「備詢」者,此舉未來可能不經正式調查委員會與小組之發動程序,立法院各委員會即可要求社會人士接受第25條之質詢,個別立委即得於委員會質詢中要求社會人士提供資料,社會人士如不提供資料,即可被處20萬元下罰。

許冠澤強調,這樣的罰緩是由立法院決定行政裁罰,形同是國會行政。他質疑,行政院行使公權力有違法失職,仍有立法院及監察院可以監督,「但立法院行使公權力違失,有誰可以監督呢?」他呼籲,法案應退回委員會、實質審查。

 
立法院場外抗議,號稱已經達到七千人集結。(圖/葉志明攝)

台灣民主實驗室執行長吳銘軒表示,國民黨和民眾黨在「國會改革」的大旗下,不顧程序正義、缺乏充分審議,倉促通過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7條修正草案,賦予立法院對任何人進行查的權力,未來國會可以強制軍人、政府機關、法人和相關人士公開作證並提供任何資料,若不提供將面臨立法院連續開出的罰單,且裁罰無須法院判決,僅能事後提起行政訴訟,「這不僅無助於改善對政黨的監督,反而可能成為多數黨用來對付政敵、侵害普通人與公民團體的工具。」

台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則說,學聯認為學生不僅只是學校的學生,更是社會中公民,對他們來說,立法院所發生的事情,即將影響台灣的未來,這就是為什麼他們要站出來;她強調,程序正義是民主的基石,實質討論、意見交流是民主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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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立院#陳抗#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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