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去年2月向波蘭請求引渡,因涉嫌詐欺遭通緝的劉姓男子,今年一月成功引渡回台,也創下台灣首例,但沒想到未被羈押,法院僅裁定限制住居就讓他離開,這讓國民黨立委提案認為要加重詐欺刑責。
央視畫面(2019.07.01):「不要動。」
大陸主張有司法管轄權,把嫌犯從西班牙引渡到北京,其中就有218名的台灣人,但其中一名「劉姓嫌犯」早一步,逃到波蘭,儘管陸方要求引渡,仍在當地超過六年,直到去年中檢提出引渡,讓劉嫌在今年1月順利返台,法務部2/7還特別發新聞稿,做為政績,大肆宣傳!但沒想到卻「大翻案」,台中地檢署認為,劉嫌涉犯詐欺罪嫌重大,認為有羈押必要,但台中地院卻認為不需要,裁定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就被質疑難道是讓他拿免費機票回家嗎?
立委(國)羅智強:「可能是因為法制不全,法院審駁的理由有別的考量,結果這詐騙犯你抓一個放一個,那到最後這麼辛苦的引渡意義何在呢。」
認為因為犯罪地在國外,台灣檢調想拿到相關證據有困難,最關鍵就在台灣的詐欺「判太輕」,因為相較於陸方,詐欺犯處無期徒刑,而台灣歷經三次修法,才將加重詐欺刑責,拉高到7年,不過多數還是落在1-2年。
立委(國)廖偉翔:「這個把加重詐欺變嚴格,不能讓他們輕易的假釋或緩刑,至少要把他提到最低刑度,應該是三年三年以上。」
立委(國)羅智強:「棄保潛逃罪我們已經完成這個,法案的這個修正跟提出,透過註銷他的護照,那就會讓他在旅行的過程當中,他受到阻礙可能就會被遣送回台。」
就怕再不修法,台灣詐騙惡名難擺脫,也將成為名副其實的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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