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增訂離婚配偶年金分配權,然修法未竟全功,勞工、農民等族群至今還無法享有分配的權利,導致最弱勢的人卻最沒有保障;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28)日邀婦女新知基金會和因制度缺漏而受害的羅小姐出席,召開「年金分配立法漏洞,離婚配偶保障成空」記者會。
立委王婉諭說,先前軍公教年改,已在公務人員、政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及軍人退休撫卹相關規定中納入「配偶年金分配權」,讓經濟上較為弱勢的配偶有權利向軍公教配偶請求分配年金;但相關規定皆訂有「互惠條款」,除沒工作的離婚配偶外,若有一方不是軍公教人員,即無法享有離婚配偶年金分配權。
王婉諭強調,目前行政機關對於認定誰是「無工作者」非常嚴苛,只要在婚姻期間有過任何的就業紀錄,哪怕是一年、一個月或一天,都被歸類為「勞工」,並因沒「互惠條款」,而無法向軍公教配偶請求退休金;對於不得不出去工作賺錢的經濟弱勢,這是何等的諷刺,完全背離了當初的立法初衷和目的。
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洪惠芬指出,台灣勞動市場今日仍有明顯性別的差異,對育兒照顧、家務勞動的分工仍高度性別化,導致女性往往採取反覆進出或短工時的形式參與勞動市場,使她們工作期間薪資偏低,也沒充足的年金保障;台灣女性受到的薪資懲罰十分明顯,也沒有注意到照顧者對社會的貢獻。
軍眷羅小姐直言,為家庭操持了 16 年,在家帶小孩勞心勞力,讓先生無後顧之憂地工作,離婚後,身邊沒有財產和收入,小孩也因爲經濟原因給了男方;卻因曾有過打工貼補家用的紀錄,被國防部駁回申請,讓人覺得當初給弱勢軍眷的保障,如今看來卻是種懲罰和對家庭付出的否定,很不公平。
王婉諭總結,過去行政院說修法刻不容緩,但事情仍不見進展,今天在場行政機關也還是無法承諾具體時程;時力黨團已研擬民法修正案,希望各部會不要再互踢皮球,好好正視目前經濟弱勢缺乏保障的不公平問題,補上制度缺漏,別讓弱勢離婚後只能「算你倒楣,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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