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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墨鏡! 受害者控律師言語、肢體性騷

記者 粘宸瑄 / 攝影 董佑駿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6/29 13:1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6/29 13:14

又有Me Too事件!立委范雲召開記者會,有被害人具名指控,遭到律師言語、肢體性騷,而且是從高中橫跨到大學時期,甚至在事後的道歉認為也只是「息事寧人」,對此加害人認錯,表示會再道歉。

圖/TVBS

 
被害人黃綺瑀:「今天該遮遮掩掩的不是我們,今天要具名指控的對象是李懷農律師。」

沒有墨鏡,具體指控她被性騷,八年後選擇站出來,情緒還是忍不住。

被害人黃綺瑀:「因為我自己身為單親,我也會怕影響到我的家人。」

 
哽咽泣訴高中時因為學運,認識這名加害者律師。

被害人黃綺瑀:「2014年3月主動加了一些,發起聲援太陽花運動的高中生,那我當時就是其中一位,他時常在深夜私訊我聊到他過去性經驗。」

圖/TVBS

控訴,遭言語性騷的不只她一人,而這名加害者律師,從高中到大學不放棄,因為受害者20歲有法律問題要請教,律師又主動約碰面,卻對她毛手毛腳。

被害人黃綺瑀:「他不斷試圖牽我的手,在我撥開他的手數次以後,他竟改為直接來摟我的腰,他說剛剛摟你腰的你閃躲樣子還滿可愛有趣的,話說我還沒有真的攻略過花蓮女孩。」

被害人秀出兩人的對話截圖,加害者說不需要這麼氣憤,很多事情都是很模糊的,還說每個人生活經驗都不同,甚至在事發後,律師還多次想再約受害者。

被害人黃綺瑀:「他其實只是用他的道歉來息事寧人這樣子,並且開始指責我過於父權上綱等等。」

律師(加害者)李懷農:「這件事情我本人予以承認,我本人多次道歉跟今天,我也會也願意再次道歉。」
 

律師強調當時是在「追求過程」,讓受害者感到不舒服會再道歉,但因為案件發生在八年前,想要提刑事訴訟也過了追溯期,攤開近期政壇性騷案,大多也都過了六個月追溯期,不管是議員鍾沛君遭朱學恒性騷,或是民運人士王丹案都過追溯期,立委喊話會趕緊在臨時會修法。

圖/TVBS

立委(民)范雲:「真的是太短了,這個部分絕對需要修改。」

補足漏洞,展現性騷零容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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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性騷#Me Too#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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