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環境部組織法草案》等案,環保署正式升格為「環境部」,為因應氣候變遷,以及2050淨零排放,落實永續發展,將新設立「氣候變遷署」,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研究和推行碳定價與交易制度。
根據三讀條文,環境部9大掌理事項,包括所屬機關辦理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廢棄物清除處理、資源循環、化學物質管理及災害預防應變、環境管理及執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的督導、協調及推動等,以及氣候變遷及資源循環研究、環境影響評估、綠生活轉型、環保產品管理、公害糾紛處理等。
三讀條文指出,環境部底下設有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其中,氣候變遷署負責規劃與執行因應氣候變遷政策、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減量、交易、碳定價制度及氣候變遷調適事項。
根據氣候變遷署籌備處指出,共有十大業務職掌,包含因應氣候變遷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推動、執行及監督;淨零排放路徑與國家階段管制目標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推動、執行及監督;氣候變遷調適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溫室氣體盤查、碳定價與交易制度、法規之規劃、研擬、推動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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