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黃牛,終於有辦法可以遏阻了嗎?行政院會今天(6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黃牛定義從本來文化部版本「票面金額超過10%」改為只要超出價格就是黃牛,罰則也加重,每張處票面金額10至15倍罰鍰,法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現有的法制裡面,我們沒有針對黃牛的定義,這一次定義是只要超過,票面的金額,或者票面的定價加價轉售,就是進入黃牛的範圍。」

以虛偽資料不正當方式,像是掃票機器人假帳號買票,則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最高300萬罰金,但修法沒有包含強制實名制。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實名制所花費的時間,以及很多人忘了帶身分證,等等發生的訴訟爭議,曾經在一個單場的演唱會,就發生超過上千件。」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但是有一些針對重大的,這場大家都知道,票一定非常稀少,由主管單位做偵查也是不排除的。」
粉絲:「我會覺得這樣聽起來,還蠻有效果,可能要等到實際上路之後,然後真的有人真的接受到這罰鍰,有一點殺雞儆猴的概念。」
常聽演唱會的民眾認為,若新法上路要馬上遏阻恐怕有些困難,也就是說,不只要修法相關單位,還得實際行動或許才能真正達到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