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2022年4月確診後不幸身亡,恩恩爸指控救護車81分鐘後才抵達,延誤就醫害死兒,提告新北市長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消防局長黃德清、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24日予以不起訴。對此,侯友宜今(25)日受訪表示,理解家屬的心情,尊重司法已經做出的決定。
檢方認為,恩恩送醫過程,基於分層負責,實際處理者均為第一線值勤人員,並非侯友宜等4人,且依消防局前年6月的便簽,「確診者病人處理流程」由李宇松決行,無事證證明侯友宜、黃德清及陳潤秋有事先參與送醫流程的規畫或設計。
檢方指出,縱使相關政策或行政法令制訂、送醫流程規畫、相關人力或物力配置有不夠周延或全面之處,應屬有無行政或政治責任的問題。此外,針對恩恩若能提早送醫或中和衛生所人員有接聽電話,是否即能避免恩恩死亡結果的發生,也缺乏事證可證明,難以認定新北市府「確診者要衛生單位同意才能派救護車」的制度設計或送醫遲誤與恩恩死亡間有因果關係,因此侯友宜、黃德清及陳潤秋涉犯過失致死罪部分不起訴。
侯友宜今日到萬里觀光公園參加「萬金杜鵑移動花聚落」開展,被問到恩恩案不起訴的看法,侯友宜表示,「我們理解家屬的心情,我們更尊重司法,那司法已經做了一個決定我們就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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