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代表民眾黨出戰高雄三民區的市議員落選人李佳玲,昨(10)日再度於臉書發文砲轟民眾黨高雄市黨部主委馮啟彥,直指馮選前要她簽不合法契約,要求日後選上議員,每個月需提撥助理費讓黨部支付助理薪水,以及保留助理名額給黨部幹部等,讓網友直呼「原來高虹安不是個案」。對此,馮啟彥回應,的確要求候選人簽署同意書,但內容並非李佳玲所述。
這次大選民眾黨在高雄全軍覆沒,參選三民區的李佳玲就曾跳出來要黨部主委馮啟彥下台為這次選舉負責,昨日上午,李佳玲又再度於臉書爆料,今年4月初馮啟彥曾拿一張切結書要求簽名,內容3點內容讓她當場回絕,第1,當選必須捐款給高雄黨部10萬以上;第2,選上議員後,議會助理必須留1個名額給黨部幹部;第3,選上議員後每月要提撥出0.5~1個的助理費用,用來支付高雄市黨部的助理薪水。
李佳玲表示,白話文就是馮啟彥要求,若自己簽署文件,等同詐領助理費用來支付高雄市黨部的助理薪水,更指出,馮啟彥說合約內容只會有一本正本內容,不會留副本,「妳知我知絕對不會有洩漏問題」,反問「不會到時候要投議長票時,有人給500萬,妳就跑票了吧?」,馮還透露,苗栗的候選人也都讓他們簽,高雄也要比照辦理。
李佳玲質問,「所以民眾黨高雄市黨部幫忙輔選民眾黨高雄市候選人,並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我必須同意這種對價關係?馮啟彥跟他的所謂幹部們才會願意幫忙輔選?」,怒轟馮啟彥「這個人好噁心」,身為市黨部主委,做出違法又違背良心的事,這事情民眾黨的高層知道嗎?黨主席柯文哲知道嗎?
對此,馮啟彥回應,選舉階段的確有請候選人簽署所謂的「同意書」,但是是要確保黨團的運作,並非全部都如李佳玲所言,馮啟彥說,因為團隊中不少人都是不拿薪水,義務幫忙,所以先前就有人提出,候選人當選後捐出選舉補助款,以此鼓勵團隊;至於第2點,候選人當選後優先任用自己人本來就是合情合理;最後,馮啟彥也強調,完全沒有第3點內容,也曾未提及,根本是子虛烏有。
馮啟彥事後也在臉書PO文,大嘆「選得好,什麼都是對的!沒選上,就什麼都是錯的!」,選得結果不太理想,自然會有來自各方的檢討壓力,也會有候選人的情緒發洩,都虛心檢討,馮啟彥強調,真理會越辯越明,但政治往往只會越描越黑,日後針對網路的批評,將不再一一回應,但不回應不代表默認,最後似乎也向黨內喊話「請不要因為選舉,就跟周圍的朋友鬧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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