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5月三讀通過台鐵公司化設置條例,外界關注相關子法訂定進度;時力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這次草案的公告時間僅3天,預告期其實在太短,應延長到至少14天,協商過程也應公開透明。
交通部6月15日針對台鐵公司化16項子法,舉行首次跨部會議,實質細節將由台鐵與工會溝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幹事長王婉諭今天與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針對近期台鐵公司化子法草案預告期過短、內容影響員工權益等召開記者會,並提出訴求。
與會者呼籲,台鐵在協商過程中,應更公開透明,並應確實依據勞基法規定及精神,訂定合理合法的子法。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表示,目前已有數千名台鐵員工連署,要求交通部應公開透明進行協商,並公開公司化進度,如此才是破除謠言的最佳方式。
陳椒華說,這次台鐵公司化子法草案的公告時間僅3天,但行政院早在2005年就函示預告期不得少於7天,甚至在2016年改為不得少於60天,除非情況急迫、或者情況特殊,才有縮短期間的必要。
陳椒華指出,呼籲交通部應延長預告期,至少要14天,讓民眾及台鐵人員得以充分陳述意見,不要罔顧他們的權益。
邱顯智指出,台鐵應該在誠信協商、合乎勞動法令、維護勞工權益的基礎上,重新檢討相關子法規定。
王婉諭質疑,3天的預告期,是否真的足夠讓民眾充分表達意見,提醒台鐵局及交通部,此舉影響的不僅是這次公告的2項草案,恐怕也會影響後續與工會尋求共識的信任基礎,讓其他子法更難透過協商產生共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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