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今天表示,共軍任何時期的飛航侵入,經廣播、示警,仍強行進入台灣領空,或外島限制空域時,「將視同危及我方的第一擊」,相關應處都有明確規定,由國軍第一線部隊斷然處置。
國防部長邱國正11日指出,以前界定打飛彈、砲彈為第一擊,但因為中共在改變,現在無人機有事沒事就越界,造成很大困擾,所以把無人航空器等實體(越界)當作第一擊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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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媒體持續關心第一擊定義,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聯戰處處長林文皇說,當國家遭受攻擊時,當然可以行使自衛權反擊,基於國家對領土享有絕對的主權,採取適當方式來予以排除或反制,也具備合法性跟正當性。
林文皇表示,現行國際公約跟國際法對於第一擊無規範性定義,概念緣起主要是從國際法自衛權衍生而來,所以共軍任何時期的飛航侵入,經過廣播、示警,仍強行進入台灣領空,或是外島限制空域時,「將視同危及我方的第一擊」。
林文皇說,國軍依照規定行使自衛權,密切掌握後續敵人的企圖,持續依照突發狀況處置的規定應處。外島地區均劃設禁限制水域與空域,這是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凡是中共的任何目標,未經許可進入外島地區的限制區,經示警、驅離無效,等同對台灣方面實施第一擊,因此按照現行規定行使自衛權。
林文皇舉例說明,當無人機侵擾外島限制空域時,守軍在識別、監控、示警、通報後,將運用干擾槍、輕兵器予以驅離、擊落來反制。
林文皇強調,國軍秉持不怯敵、不挑釁、不示弱的態度,以及不引發事端、不升高衝突原則,妥善應處共軍各種軍事侵擾活動跟威脅;國軍也運用聯合情監偵系統,密切掌握共軍任何軍事動態,並研判可能行動,有效因應各種突發狀況。
他指出,國軍秉持備戰不求戰、應戰不避戰的立場,對共軍的侵犯、挑釁行為,依照規定行使自衛權,都是依照國軍的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來妥慎應處,目前應處均有明確規定,由國軍第一線部隊來斷然處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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