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11小時庭訊,北檢合議庭凌晨2點20分左右,公布評議裁定:陳水扁羈押不禁見。清晨4點,陳前總統二度回籠,被送回了北所,只不過這回因為陳前總統被裁定為「收押不禁見」,因此不會住回「忠三舍」的46號獨居房,而是轉住「孝一舍」,代碼是2185。
12月30日清晨3點半,天還下著細雨,載著陳前總統的因車,開出了台北地方法院。
北院的告示牌在這同一時間,秀出陳水扁被「收押不禁見」的結果,而因車上的陳水扁,此刻表情怎樣,心情如何不得而知,因為天色實在太暗,加上大批警力重重戒護,而土城台北看守所,也架起了拒馬。
又是一個凌晨。陳水扁繼11月12日之後,二度回籠,還押北所,囚車開進台北看守所。
車上的陳前總統緩緩下了車,兩手下垂放在身體前方,讓人無法看清楚陳前總統是否被上了手銬。
上一次,被裁定收押禁見的陳前總統,進了北所忠三舍,編號2630,從11月12日到12月13日凌晨,整整失去自由32天;這一回陳水扁再回北所,因為只收押不禁見,不再住忠三舍46號房,而改住孝一舍。
二度進北所,陳水扁依舊要先被例行檢查,也依舊會被編上號碼,而接下來的國曆元旦、農曆新年,陳前總統都得在北所渡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