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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10分鐘 疏交通郝下令時間表

記者 簡至豪 / 攝影 黃國瑞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2/27 12:3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市長郝龍斌不滿最近台北市交通狀況不好,巔峰時間很少看到員警出面指揮交通,親自下令,往後員警接到民眾報案,10分鐘以內就要趕到現場處理問題;交通大隊表示,所謂10分鐘規定早就有了,對市長這項指示不會有壓力。

TVBS記者簡至豪:「塞車是很多駕駛人頭痛的問題,為了不讓道路變成大型停車場,台北市長郝龍斌下令,只要員警接到民眾的報案電話,10分鐘之內就必須抵達現場,來紓解交通問題。」

實在是因為郝市長不滿意最近的交通狀況,尤其在巔峰時間,看不到員警在重要路口指揮交通。郝龍斌把問題歸咎在可能是最近警界人事變動,讓基層員警鬆了螺絲,真的是如此嗎?交通大隊說不是這樣啦。

北市交通大隊行政組組長陳宗淋:「受理民眾報案,到現場處置的時間,原本就是這樣的規定(10分鐘),事實上交通量的增加,可能包括一些,像新生高架橋的拆除改建工程,所以事實上,有些是在(用路)改變當中。」

交通大隊觀察,除了駕駛人用路習慣改變外,還有油價的降低讓開車族變多,加上年關將屆,自然出門採購的人也多。對於郝龍斌突然對交通問題下指示,市議員認為郝市長的觀察力有待加強。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這本來就有規定,你幹嘛要多講一個10分鐘,你這個10分鐘又不是縮短時間,反而是放的更寬鬆,又要員警感覺說是有壓力的,好像他們本來是做錯的,不對啦,台北市的交通不是只有這兩年才差啦。」

交通變差,是不是員警10分鐘內趕到就會轉好,這論點需要時間來印證。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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