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陳水扁二度無保獲釋,高院26日收到特偵組的抗告書,但因為卷證太多,合議庭法官雖然週末加班閱卷,不過目前還沒有做出裁定,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抗告法庭只要在收到抗告書10天內做出裁定即可,儘管高院實施要點,希望針對「重大刑案」可以在24小時內裁定,但法官還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審酌裁定時間。
星期六一整天,高院難得敞開大門,現場媒體守候全都在等,等特偵組對陳水扁無保獲釋的二度抗告何時有結果?26日上午10點多,檢方抗告書送到高院,下午2點由重大犯罪專庭法官抽籤分案,不想讓合議庭受到外界干擾,高院低調,不公佈審理法官的名字。
拖了一天遲遲沒結果,除了卷證實在太多,特偵組附上的新事證還要再消化;根據刑事訴訟法410條,抗告法院收到案卷,要在10天內裁定,換句話說下個月初公佈結果也可以,儘管高院內部實施要點裡,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建議速在24小時內裁定,但沒有強制性質,裁定的時間還是得尊重法官的審酌權。
不管時間點落在哪裡,唯一可以確定的3種裁定結果,包括發回北院更裁、駁回抗告,以及高院自為裁定,但就在審判長換成蔡守訓之後,外界預估高院自為裁定的可能更低了,最有可能的就是再度發回北院,如此一來,陳水扁除了維持原來的無保獲釋之外,也有可能被裁定重金交保,或許他也在擔心,隨著審判長的換人做做看,再度面臨羈押命運的機率也提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