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葉大華今天表示,彰化喬友大樓去年大火造成4死20多傷,調查發現彰化縣政府建設處、城市暨觀光發展處缺乏橫向聯繫,喬友大樓防火設施失能,彰化縣府未善盡審查、監督,遭監院糾正。
彰化喬友大樓防疫旅館110年6月30日發生大火,造成4死20多傷,其中1名死者為彰化縣消防局消防隊員陳志帆。
監委葉大華、浦忠成上午舉行記者會。葉大華表示,經過調卷、實地履勘及專家諮詢會議、約詢彰化縣政府、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後,提出調查報告,並在19日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糾正彰化縣政府。
葉大華指出,釀災致人員死傷原因包括,第一,防火區劃失效,防火避難設施不完善、閒置空間管理不當、建築內存放及使用泡棉等易燃物裝修,在火勢增長時,安全梯遭火煙吞噬形成「煙囪效應」,阻斷消防員及民眾逃生。
葉大華說,第二,彰化縣政府建設處、城市暨觀光發展處建管及公安申檢複查機制未落實,缺乏資訊橫向聯繫、勾稽;第三,消防局救災任務未落實三層安全管理機制,有小隊長單獨脫隊、安全幕僚未及時通知人員撤出等情形。
葉大華表示,經調查發現喬友大樓6到9樓變更使用登記、違規變更使用,例如2到4樓排煙室已不存在,8樓及9樓的空調機房、儲藏室改作為客房,9樓排煙室增建廁所、9樓往10樓梯間以木板間隔阻礙通行,申請審查時的隔間數顯與竣工圖間數不符。
調查意見指出,彰化縣政府跨機關協調不周、監督不力,建設處、城市暨觀光發展處末善盡審查監督,且資訊橫向聯繫與勾稽掌握嚴重闕如,導致建築物現況與原核准圖說不一,仍能通過變更使用及登記營業。
調查意見表示,消防局派遣時已知該處為防疫旅館,雖調派10輛防疫救護車及4輛一般救護車到場,並啟動大量傷病患機制,但未調動衛生量能救護車,也未設置大量傷病患集結區。各機關應加強橫向聯繫,規劃大量傷患集結、檢傷、管制、後送等處置機制。
葉大華說,喬友大樓屋齡30年,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維護防火避難設施,主管機關得隨時或定期派員複查,但這已經是喬友大樓第4度發生火警。
葉大華表示,因公安申報及抽複查機制不完善,造成公安空窗期,消防員須冒深入火場、入室搜救,卻陷入險境而殉職,彰化縣政府確有怠失。
葉大華指出,彰化縣消防人力不足,消防人口服務比在近3年遠高於全國平均:消防分隊第一梯次到達火場平均人車數、人車比等,都不升反降;當火災發生而人力不足時,也未妥適調度或請求鄰近的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支援,消防人力、設備都帶充實。
浦忠成說,這是一系列的致命因素,在火災時所有機關、防疫旅館經營者平常有沒有作好預備,是否依法勾稽、複查、確認等,在這次火災全部打出原形,讓消防人員在這樣危險環境救災,非常遺憾。
另外,調查意見也指出,複合式大樓閒置或停業空間的公安檢查問題,促請行政院督同內政部檢討改進;並應正視基層消防員訴求,建立制度性有效溝通管道,確保消防員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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