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多立委集體涉收賄震驚全台!案件今(6)日宣判結果,包括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與廖國棟、時任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及時任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等人,均遭判決7年到10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而涉案立委中,徐永明一毛錢賄款未收,但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期約收賄罪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3年。
2020年,國會爆發堪稱史上最多跨黨派立委集體收賄案,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徐永明等4人,涉透過「是知」公關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白手套,收受(收取或接受賄賂或不正利益之行為)或期約(收賄者與行賄者關於約定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達成合意)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賄賂,針對《公司法》修法以及2002年太流增資登記案爭議,以開公聽會、質詢等方式,向經濟部官員施壓,要求經濟部撤銷遠東集團對太流的40億元增資登記,以助李恆隆奪回SOGO經營權。
李恆隆被逮後認罪自稱受害人求輕判,台北地院今日判決出爐,蘇震清刑度最重,涉收賄2580萬元,遭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則涉收賄790萬元,被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涉收賄100萬元,遭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另外,徐永明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被判刑7年4月;至於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則只成立逃漏稅罪,被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徐永明一毛錢都沒拿到,卻遭重判7年4月,令人感到相當訝異。據檢方掌握,李恆隆與徐永明期約由徐永明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公司法適用爭議鑑定公聽會),並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另約定由趨勢民調公司總經理吳世昌為聯繫窗口,將200萬元酬勞匯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
只是,徐永明顧慮公聽會恐產生過度政治效應,態度轉為保守,不但未依約發函給經濟部,出席公聽會也「只坐5分鐘」就藉故離席,這讓李恆隆一度抱怨「愛呷又假客氣」,加上雙方溝通匯款時,李恆隆多次要求親自與徐永明見面未果,雙方聯繫出問題,導致李恆隆誤以為時代力量不需要政治獻金了,因此未將200萬元匯入指定帳戶。
既然沒收到錢,為何又被判刑呢?法官認為,吳世昌與郭克銘討論付款進度時,徐永明曾私下連番傳訊給吳世昌問「李恆隆那?」吳世昌還回說「我再來催」等話,被法官認定其對價關係甚明、存在期約賄賂罪嫌,然考量徐永明無前科,與李恆隆也無長期合作關係且未收到賄款,得從輕量刑,但認為徐永明以「拒絕政治獻金」等語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應從重考量,因此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3年。
一毛錢都沒拿到的徐永明,在被判刑後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並將爭取上訴審,所以接下來他也只能期望未來上訴二審時,有機會判決逆轉,或獲輕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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