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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超嚴! 北市府收禮上限200元

記者 郭岱軒 許甫 / 攝影 王志剛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9/06 20: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馬政府希望民眾多消費,提振低迷景氣,不過公務人員收禮嚴苛的規定,好像讓大家在買東西上多了點顧忌;其實,台北市政府在馬總統市長任內規定就相當嚴苛,規定公務員接受具利害關係對象的餽贈時,金額不能超過100元,郝市長上任後,改為200元,有人就質疑,這規定雖立意良善,但對刺激消費是否會有反效果。

總統馬英九:「我們為了刺激買氣,能夠帶動大家的消費,我們決定來採購1千2百盒的水果。」

刺激景氣,希望大家多買東西,不過公務人員可是得小心翼翼,因為行政院規定,一旦有利害關係,收禮價值不得超過5百元;但其實,台北市政府的規定更嚴苛。

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頒布的台北市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明訂,公務員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餽贈,以1百元為上限。

這規定到了郝市長任內終於改了,改成「2百元」為上限,看起來多了1倍,但2百元究竟能買什麼啊?

台北市長郝龍斌:「因應時代的需要,我們做適當的調整,本來也就是應該的,不會對於擴大內需或是刺激消費,有任何的影響。」

嚴苛規定是針對雙方有利害關係的情形,像是屬下不能送長官禮,但是郝龍斌買月餅送給局處首長,他說安啦!沒問題。郝龍斌:「不抵觸的,因為我是慰勞他們工作的辛勞呀。」

規定嚴格為了清廉,哪知道,經濟不景氣,連這樣的規範現在都得來檢視是不是不夠刺激景氣,跟現實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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