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酒駕,立委提案加重酒駕肇事致人死亡刑責到死刑或無期徒刑等,法務部建請再酌;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說,法貴執行,若規定死刑,法院是否會判、判了後是否會執行,這只是讓百姓對司法失望。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攸關加重酒駕刑責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場立委與官員經3小時討論,無法達成共識,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宣告散會,21日繼續開會審查。
葉毓蘭及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說,請行政部門就立委所提意見仔細研議,包括是否提高酒駕初犯、累犯的刑責,以及是否沒入車輛、處罰共乘者等面向,滿足國人對防制酒駕的期待,屆時再來開會討論。
各界對於酒駕行為深惡痛絕,希望能嚴懲,也有立委提案修法,將酒駕因而致人於死的法定刑,納入死刑、無期徒刑,並非只有現行規定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朝野立委所提,攸關酒駕未肇事、肇事致人傷亡刑責的刑法第185之3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司法院副秘書長周占春等人列席說明。
根據法務部所提書面報告,針對加重刑責部分,建請立委要審酌罪刑相當原則與比例原則;法務部也建議,可將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期間」,改為10年內。
葉毓蘭表示,法務部所提報告內容乏善可陳,無法滿足民眾對遏止酒駕的期待。
蔡碧仲強調,「法貴執行」,當然可以定死刑,但法院是否會這樣判,如果讓社會有期待,卻沒有真的執行,民眾會再次受到傷害;酒駕問題,需透過各層面想辦法處理,如果要加重到死刑,那殺人要判什麼罪。
蔡碧仲認為,人最怕關,酒駕肇事者也是一樣,因此對於酒駕案件,要從速從重追訴,若法院判決量刑過輕,公訴檢察官將依法提起上訴,具體求處重刑。
蔡碧仲說,各地方檢察署從嚴審核而不准易科罰金經發監執行的酒駕被告,從6日至14日,共計67人,嚴懲酒駕惡行,而各執行分署執行酒駕罰鍰案,逾新台幣3500萬元,讓酒駕者付出代價。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認為,立委所提修法版本,都有他們的出發點,也許在法律的專業上會有所牴觸,但專業比不上人命、比不上任何一個家庭的破碎。
此外,高雄市政府與檢方去年底議定判決有罪或緩起訴的酒駕者到殯儀館服勞務,高雄地檢署18日送首批11人到殯儀館往生室、入殮室等場所執行勞動。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等人關心這有無合乎法規;蔡碧仲說,高雄地檢署是依據法律來做,而且只要政策是對的、老百姓希望法務部做的事,就一定要雷厲風行、落實。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認為,這算是一種嫌惡治療,在行為治療上有一定效果,但「癮」的層次也要處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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