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公投領銜人今天指控政府行政不中立、以公帑阻擋民意。行政院則表示,政院依法是公投案的反方當事人,有義務使民眾獲得充分資訊,四大公投領銜人的指控顯然有誤,與事實有極大落差。
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公投案12月18日投票,四大公投領銜人今天舉行記者會,指政府行政不中立,用公帑阻擋民意,也批評中選會沒做好選務,失去中立機關角色,淪為東廠。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下午透過媒體群組指出,公投是「對事」(政策)的決定,跟選舉是「對人」(候選人)的抉擇,二者性質顯然不同。
他指出,公投是直接民意的展現,民眾作為國家的主人,政府有義務使人民獲得充分資訊,得以投下神聖的一票決定國家的未來。
羅秉成說,不論是相關公投法規的明文規定,或是銓敘部依職權針對行政中立法的解釋,都已明確指出行政院依法是公投案的反方當事人。
他補充,中選會是依據公投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訂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其中第3條第1項第1款明文規定,由公投案提案人的領銜人代表正方,立法院、「行政院」或依本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
羅秉成強調,中選會據此法規明文,再次對外說明行政院是「當然反方」,不適用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的規定,外界所謂政院沒有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就不可自任反方進行公投宣傳等說法,完全錯誤,是有人刻意加以扭曲解釋、混淆視聽,令人遺憾。
羅秉成表示,公民投票案涉及重大政策,政府有責任透過各種管道及方式,使民眾容易了解政策內容,適時對外界說明並辯護政策立場,即時澄清相關錯誤訊息,向民眾報告政府的反方立場與理由,以滿足人民「知的權利」,讓國家的主人能對公投案做出理性判斷。
他說,院長蘇貞昌進行公投宣講,不僅是本於職責所在的「公務」,更是履行政府機關的「義務」,是必要、正當的,也是合法的,並無違反行政中立的問題。
羅秉成指出,蘇貞昌在每場公投宣講時,皆一再表達民眾才是國家的主人,並呼籲民眾18日為國家發展出來投票,讓台灣能夠更有力,政府也將繼續用盡心力鼓勵民眾出來投票,四大公投領銜人指控政府以公帑阻擋民意等語顯然有誤,與事實有極大的落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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