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10月19日,我國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通報已逾萬件,其中共有912起死亡案例。民進黨立委何志偉今(22日)舉行記者會,拋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法主張,明定民眾得在疫苗施打後產生不良反應致使收入受損,可申請急難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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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偉今天與疑似疫苗不良反應當事人陳先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並提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增設「疫苗施打急難救助金」,何志偉表示,法條設計有3個原則,要救難、要救急、要救家庭,讓民眾獲得需要的幫助是政府的責任也是義務。
何志偉指出,根據衛生福利部資料,累計到10月19日,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死亡數為912人;疑似疫苗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有4876人;18到50歲通報件數有4561件佔整體9537件的47.8%,高居第一,這個年齡區間的人不是人生正要起步的青年就是在社會上為家庭打拼的支柱這些人的突然倒下,對家庭生計都會有嚴重影響。
何志偉指出,一個月前的今天,行政院長蘇貞昌和衛福部長陳時中承諾會思考疫苗施打急難救助金,一個月後的今天,他提出的增設疫苗施打急難救助金,讓衛福部自行訂定發放對象、金額和資格條件等等,但是主要依據3疫苗施打急難救助金個原則,第一個是要救難,金額要高於3萬元,不然連醫療費用都無法負擔;第二要救急,民眾提出申請後,只要有疫苗施打事實與不良反應就撥款;第三個原則要則是救家庭,讓失去經濟支柱家庭能喘一口氣。
何志偉質疑,現在衛福部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審議長達6到8個月,領到救濟補償金需要1年以上時間,驗證因果關係是否為疫苗不良反應是一門科學,但是住院過程如果存款不足,如果家庭沒有這麼大的支撐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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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指出,他過去沒有過敏症狀,倒下後的醫療支出和其他費用就花了20萬多元,因為審查因果關係需要至少6個月以上的時間,所以他到現在也還沒領到政府的救濟補償金,如果能有急難救助金,至少在危機的時候可以拉他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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