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日前報導,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的台灣委任律師曾7度聯繫政府指定窗口,商討投案事宜未果。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表示,這是特定港媒劃錯重點、混淆視聽。
邱垂正強調,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早已向陳同佳委任律師清楚說明,本案除陳嫌的意願表達外,尚涉及具體安排與證據交付的官方協商。「這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與相關公權力行使,須由台港雙方進行溝通,請陳同佳要等待協商結果。」
大陸委員會21日下午舉行線上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在回應相關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香港01近日報導,陳同佳的台灣律師去年10月曾與陸委會指定的內政部刑事局窗口聯繫,陳同佳律師先後7次以電話聯繫對方,但並無進展,最後被告知「不要再打了」。
邱垂正今天還提到,有人指陳嫌家庭環境能委任台灣知名律師事務所,背後原因並不單純。「這是不是有政治操作,或推限責任企圖,社會自有公評。」
他強調,陳同佳是殺人嫌犯,犯案後潛逃回港,為還原犯罪經過,除犯嫌自白外,還需要完整證據,才能做為斷罪依據。法務部也多次說明台港司法互助必要性。
邱垂正再次呼籲港府如被害人母親懇求的,勇敢踏出步伐,盡快與台灣商討解決之道,進行本案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法律制裁。
香港男子陳同佳2018年2月在台灣旅遊期間殺害女友潘曉穎並潛逃回港,後因洗黑錢罪在港被判刑29個月,於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
陳同佳出獄後住在香港警方提供的安全屋中,但港媒日前報導,他已經於3個月前離開安全屋,遷往遠離市區的地方,目前動向不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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