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昨天表示,附附款通過遠傳電信投資亞太電信案,遠傳以新台幣50億元取得亞太11.58%股權與1席董事,希望藉由本案加速亞太電信進入5G市場,活絡5G市場整體競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3月已經有條件通過遠傳與亞太電信3.5GHz共頻共網申請案,成為台灣首度共頻共網案例,公平會在8月初著眼頻譜資源共享、節省經營成本等好處,也已條件通過。
NCC昨天召開第978次委員會議。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項投資案是今年3月3日通過3.5GHz頻段共頻共網合作案的後續,特別關注2家業者相關承諾辦理情形,審查階段也要求2業者確實就網路獨立控管部分定期開會。
翁柏宗指出,同時也要求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在今年底還要各自建設1500台與500台基地台,希望在今年底前完成建設,有效提升偏遠地區5G訊號涵蓋。
翁柏宗指出,為了確保遠傳電信不會藉由持有亞太電信股份及一席董事影響營運,NCC附加負擔要求亞太電信在本案核准後5年內,每年7月1日前提供公司歷次股東會會議紀錄與歷次董事會會議紀錄,送交NCC備查。
NCC強調,這次電信事業間相互投資案是電信管理法通過後的首例,具備指標意義。NCC表示,2家公司在3.5GHz頻率共用,預期亞太電信將藉此活化相關資金運用,以參與5G市場競爭,NCC鼓勵業者持續投入建設、導入新技術,及各種跨域創新服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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