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天核定台中電廠燃氣機組特建許可,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批評中火走後門。行政院官員表示,中火興建燃氣機組,依法可走特照程序,盧秀燕的說法應是有所誤會。
盧秀燕今天表示,不反對燃氣機組興建,而是要求比照苗栗通霄電廠等其他電廠「先拆再建」,並表示市府正依法審查中火提出的都市設計審議申請,中火卻私下找營建署「開後門」拿特照,質疑台中人遭到突襲。
政院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說明,根據建築法第98條,特種建築物得經行政院的許可,中火用途特殊、構造也特殊,依法可以使用特照,且事實上,過往興建電廠都是走此程序,盧秀燕的走後門說法應該是有所誤會。
官員也說,盧秀燕指中火正申請都市設計審議,但營建署已說明,中市府當時是直接以「簽奉市長核准」方式,在西元2019年12月4日函送「台中港特定區計畫港埠專用區重大建設計畫認定表」,並追溯自當年5月9日生效,以此要求台電應送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
官員表示,經營建署確認,這已逾越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49條的授權範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中市府未依法行政,中火燃氣機組工程申請特種建築物許可,可免於都市設計審議。
至於盧秀燕堅持中火燃煤機組與燃氣機組必須「先拆再建」,官員則說,合理來看,應該要先讓燃氣機組能上線運作,才來討論拆除燃煤機組問題,且燃煤機組不一定要拆,可採取停役手段,留做戰備考量,縱使一定要拆,拆除的機組數量也都能討論。
官員表示,興建燃氣機組取代燒煤,將會讓空污獲得改善,也能兼顧供電穩定,相信這是大家共同目標,盼中市府別以都市設計審查等技術手段,阻擋中火增加燃氣機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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