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民眾或法人取巧刻意將房屋設置多個門牌,分割成小坪數避稅,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排除法人等適用免稅,且自然人持有以全國3戶為限。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慈美會後表示,依據現行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也不限持有對象,立法意旨原先是為了減輕、照顧居住在簡陋房屋者、低收入者等的負擔,應以自然人持有為限,但實務上卻不然。
許慈美說,實務上有部分房屋所有人利用此規定,刻意將房屋設置多個門牌,分割成小坪數化整為零,取巧適用免稅,因此這次修法排除非屬自然人持有,也就是排除法人等試用,且自然人持有以全國3戶為限,將自今年7月1日實施。
至於影響人數,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受影響的法人部分,人數為1萬898人,擁有的房屋戶數3萬8280戶,影響的稅收約為0.32億元;自然人持有超過3戶以上,初步統計目前人數1萬8686人,影響房屋戶數是4萬8478戶,影響稅收是0.27億元。
另外,這次修法也明定房屋稅徵收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課稅期間上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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