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說,大樓中停車場中的車格、車道,應由購買車位的人共同持分,「不希望停車場的樓地板,賣樓上的公設價格」,修法可解決無謂的虛坪狀況,立法院下會期有機會處理。
花敬群會同營建署長吳欣修以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執行長黃景茂,今天上午舉行社會住宅進度報告記者會。
對車位車道不計入公設議題,花敬群會後表示,未來的構想,是把停車場中的車格、車道,由購買停車位的人來共同持分,「不希望停車場的樓地板,賣樓上的公設價格」;在制度上,建築技術規則、土地登記規則等都還需要調整。
花敬群說,修法方向大致上社會都支持,因為這是可以解決無謂的虛坪問題;當然需要法制面、新制度的討論,正在與各專業界、相關工會、建築師們密集討論中,希望在未來幾個月先做好法制基礎,在立法院下會期應該有機會處理。
吳欣修表示,過去的算法是用停車格乘以一定比例,通常只占整個地下室不到50%,樓上住戶雖不買停車位,可能有會負擔到車道,但算法重新調整後,因樓上住戶只會用到地下室的機電設施,反過來用機電設施乘以一定比例,剩下就給有停車位的車主負擔;用這樣的計算方式重新調整,還需要跟各界專業人士討論,會加速完成法制作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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