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育嬰留停公務員 可選擇延後3年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發佈時間:2021/03/18 16:43
最後更新時間:2021/03/18 16:43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未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公務人員,如選擇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可選擇延後3年再繳費,以減輕育嬰留停期間的經濟壓力。

考試院指出,民國106年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退撫法)制定公布時,為因應國家少子女化趨勢,鼓勵公務人員提升生育率,已明定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得選擇繼續繳付退撫基金全額費用,讓公務人員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以併計退休年資。

 

考試院表示,這次修正施行細則第7條、第131條,再增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選擇全額繳付退撫基金費用者,可以選擇遞延3年再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並訂自發布日施行。

考試院說,目前公務人員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已可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等規定,遞延3年繳納應自付的公保保費;這次退撫法施行細則修正,考量留職停薪期間收入減少;因此增列讓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公務人員,也可以遞延3年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將減輕公務人員養育子女的經濟壓力,有助於打造更完善的公務人員生養環境。

考試院表示,這次退撫法施行細則修正發布前,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選擇繼續繳付全額退撫基金費用者,也可適用這次新修正規定,相關執行細節,銓敘部將再通函各機關配合辦理。(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人氣精選文◢

👉『薔薔』撩男祕訣 分享如何遠離渣男

👉 小資守財不易!5大易破財行徑大公開

👉8大招財錢包色彩推薦!換上財運滾滾


TVBS每日熱搜榜

#公務員#育嬰假#留職停薪#退撫基金#育兒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719

0.0875

0.2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