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上月接連發生員警酒駕,市警局列冊追溯32名有紀錄同仁為勤前酒測對象,引發基層不滿。對此市警局解釋,只要觀察3個月或半年時間,無狀況者就可由單位報請撤銷。
針對地方基層不滿,高雄市警局表示,只要觀察3個月或半年時間,無狀況者就可由單位報請撤銷,主要用意是為保護同仁。
高雄市上月接連發生員警酒駕事件,市警局六龜分局茂林分駐所員警上月23日酒駕自撞,這是六龜分局10月以來的第二件員警酒駕,且23日肇事員警是累犯,引起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警察局火速對員警記兩大過並免職,事件引發議論。
高雄市警局為整肅員警紀律,要求列冊酒駕員警外,並追溯撤銷列管的同仁,列為勤前酒測對象,共計32人。另也對約350人有酒駕高風險和偏遠地區40歲以上員警實施家訪及地方風評訪查。
高雄市警局今天指出,由於六龜分局謝姓員警酒駕累犯,重創警局形象,因此對107年至今分析員警酒駕態樣及提出策進作為。
市警局分析,107年高雄市員警酒駕共有8件、108年9件、今年至今共有6件,且均在員警休假期間發生,平均年齡都在45歲以上,也將對曾酒駕者列管造冊。
市警局表示,針對酒駕員警,除將員警考績列丙等,年終獎金恐損失新台幣45萬多元,並安排每天8小時守望勤務,累犯者更可記兩大過免職。
防制酒駕部分,市警局也將轉介有酗酒習性員警到醫療機構治療,並列冊有酒駕紀錄的32名員警在勤前酒測;高風險及偏遠地區員警則以家訪或訪查地方風評。
至於湖內、旗山、六龜等偏遠地區員警,因酒宴後叫計程車不易,也將另由分局組織親友共駕團或代叫計程車專案,避免酒後駕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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