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妨害兵役每年偵結逾千件,但因難認定是「閃兵」,逾三成五不起訴。後備指揮部表示,召訓單位在訓前60天,均針對召員實施訪查作業,自實施後因教召未到被確定判刑者,已逐年降低。
根據今天媒體報導,法務部統計,全台地檢署每年偵結約1000件包含役男、後備軍人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其中逾三成五以難認定刻意躲避當兵或教召獲不起訴處分;只有約一成五少數編織理由不去當兵或教召者,才會被起訴。
也有檢察官憂心,國防部如果沒做好後備軍人個資普查,可以想見未來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案件,會如潮水般湧進全台各地檢署;也有法界人士建議,應以科技方式通知教召及變更居住所。
後備指揮部對此發布新聞稿表示,自民國105年3月起,為達簡政便民及兼顧後備軍人管理目標,已制定「受理教育召集令送達處所申請變更」作業要點,每年2月由召集查詢系統公告召集流路後,召員就可在召訓前55日,至鄰近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辦理教育召集令寄送指定地址。
後備指揮部指出,各召訓單位在訓前60天,均針對召員實施訪查作業,自實施後,因教召未到移送法辦遭確定判刑者,已逐年降低。
後備指揮部也強調,自105年起針對出國者隔年再召、開辦網路召集查詢系統及簡訊通知召集等措施,均是為降低應召員以出國名義辦理核免及相關便民政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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