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學甲區土地填埋爐碴引起議論,業者已開挖清運,南檢也分案偵辦,立委陳椒華和環保團體今天會勘現場及採樣送驗;市府環保局則表示,全力配合調查。
陳椒華和環保團體今天會勘台南市學甲工業區周遭土地,進行表土多點採樣送驗,以確認是否含有爐碴及污染程度,且要求環保單位應追討不法利得。
陳椒華表示,南檢雖已分案偵辦,但環保單位不可以此為藉口,應自行提出調查期程,確認填埋物究竟為何,從何而來,何人所為,填埋深度和量,並計算追討不法利得及要求清除、依法懲處求刑,不能讓新地主興建廠房或光電場掩蓋爐碴填埋物的證據。
市府環保局表示,環保局11日曾前往學甲大灣段農地收樣爐碴再利用後產出物,經毒性特性溶出試驗分析,檢驗報告25日出爐,溶出液中總鉻、總銅、總鉛等重金屬含量及PH值等檢驗均未超過標準值,也沒有超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後續農地挖出的爐碴加工產品,將以每1000公噸採樣檢測1次,並追蹤流向
另外,環保局18日檢具「學甲爐碴案」相關案卷資料函報台南地檢署,全力配合調查。
環保局長謝世傑說,學甲工業區爐碴加工後產品堆置時間點的適法性及法令援引仍有爭議,已會同相關權責機關確認是否違法;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
環保局清查,學甲有3筆地號土地總面積1.247公頃埋有3萬噸爐碴再製品,環保局已開罰新台幣7萬2000元,要求業者180個工作天內完成清運,業者在9月4日開挖清運。
針對立委陳椒華現勘地點(興業段240、380、381、387、388、61、61-1、61-2、61-3等多筆工業土地),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表示,已於9月17日陪同南檢會勘。至於爐碴(石)加工後產品回填土地或堆置於工業用地等行為是否合法,應視時空背景的法令規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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