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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消費爭議暴增 高嘉瑜:我也是受害者


發佈時間:2020/05/19 12:09
最後更新時間:2020/05/19 12:09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天說,疫情期間餐飲外送業績倍增,但引發的消費爭議也暴增,連她自己都是受害者,想尋求客服卻申訴無門;消保官表示,業者應提供迅速有效聯絡方式,否則可連續處罰。

高嘉瑜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外送平台陷阱多,消費者投訴無門」記者會,她指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防疫期間,外送平台業績倍增,卻沒增進客服。她本身就是受害人,日前瀏覽Uber Eats時,跳出「永遠不必再支付外送費」的優饗方案,點進去想了解運作方式,結果立刻被收了新台幣120元。

 

高嘉瑜說,後來發現頁面上只有小小的字寫著「僅需支付120元」,一旦點進去就要終生月付120元,除非消費者主動取消。當下她雖想尋求客服,找老半天都沒有人工客服,只能傳送訊息、罐頭式的問答;隔月信用卡帳單中就出現一筆跨國交易120元的款項。

高嘉瑜指出,據消保處統計,光是優饗方案就接到30多件投訴案,許多消費者找不到退費方式,消保處應要求業者建立主動退費機制,或在網頁清楚公告、說明;消保處統計108年外送平台消費爭議共430件,但今年才到4月底就已高達552件,業者甚至不願出席記者會面對問題。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費者保護官王德明表示,外送平台消費糾紛在今年1到4月暴增,主管機關衛福部也規定業者要建置迅速有效聯絡方式,提供消費者諮詢,否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之1條可處30萬元罰鍰,屆期不改正者更可處50萬元罰鍰,且能連續處罰。
 

王德明說,日前已邀集兩大平台業者盼解決問題,業者說因防疫關係,加上申請的量太多,但消保處認為這不應是藉口,管理平台是業者的責任;另外,自動續約條款,還要消費者主動提出才能終止契約,這也違反消保法規定,會持續要求業者改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108年訂定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要求業者符合食安法規定;另外也有「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果業者違規將依法查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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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外送業#消費者#消保官#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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