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遭羈押88天,上午前台聯黨主席黃主文前往探視,而對於陳水扁是否要選立委?幕僚態度保留,僅表示陳水扁從來沒有主動提起,要爭取立委補選的參賽權,但如果陳水扁真的要參選,只要不是被判刑確定褫奪公權都有資格,一旦選上立委也將享有不被逮捕的特權。
雖然人在看守所裡面,陳水扁的名字還是和政治活動分不開,又爆出所謂的台南縣長和立委補選,交換條件說,陳水扁會不會想利用立委職務的刑事豁免權,為自己撐起保護傘?扁辦的態度相當保留。
記者:「扁跟現任立委交換條件,他支持誰,然後補選名額,就變他去選。」扁辦秘書江志銘:「我再表達,陳前總統的意思還是跟他原先所說的一樣,他支持民調高的台南縣縣長候選人。」
事實上只要前總統陳水扁沒有被判刑確定,在參選地區居住6個月以上,就可以參加立委選舉;至於交換條件說,是誰先提出?扁辦也表示,當初會面是葉宜津主動提起。
記者:「不是陳水扁前總統,主動請扁辦這邊找葉宜津來講?」江志銘:「也沒有,完全是他們那邊主動來跟我們聯繫,主要是問我會客的時間。」
按照憲法第74條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之外,非經立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但是以現在立法院的架構,國民黨過半數的情形看來,陳前總統就算順利當選,即使是立院開議期間,想要解除羈押的提案,屆時可不可以過關,都還得打上一個大問號。
參選立委是想替自己解套,還是陳水扁又丟出來測試的風向球,握在陳律師手中的籌碼,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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