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表示,交通部的輔導期將在11月底結束,但目前僅300名Uber駕駛完成掛牌,呼籲政府延緩取締。交通部回應,不會再延長輔導期。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俗稱Uber條款)將在12月1日正式開罰,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早上舉行記者會表示,從6月交通部公告施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條文迄今,4個月的時間,已有9000多名駕駛報考、近5000名通過計程車司機執業登記證考試,顯示絕大多數駕駛都有強烈維持生計的需要。
自救會指出,目前完成轉職的Uber司機僅300多名,甚至有2000名雖然已經通過計程車司機執業登記證的考試,但因為講習會人力不足,需要等到12月才能拿到執業登記證,之後才能進行後續的靠行等程序,根本無法在12月前順利轉職。
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說,目前能夠掛牌加入QTaxi、繼續使用Uber平台的300名轉型多元成功的代僱駕駛,侷限少數台北的駕駛,司機去靠行也遇到各種刁難。
自救會也提出,計程車公會承諾成立聯合計程車行推薦公開平台,讓車行、牌照、費用資訊公開透明化,提供駕駛參考,但至今仍無進展;部分縣市也沒有足夠的車牌釋出,呼籲政府應該正視問題,延緩取締時間。
對此,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說,交通部已協調警政署加開講習場次,讓10月考取執登的駕駛,在11底前完成講習,以取得計程車職業登記證。
王國材表示,小客車租賃業反映未能取得計程車牌照,交通部已做相關法規調適,包括「開放法人(租賃車行)靠行計程車行」「計程車跨區領牌」等規定,交通部除將持續給予適當行政協助外,也希望兩業秉持互惠互利原則,透過商業機制處理。
交通部也強調,輔導期結束後,尚未轉職成功者,可留在小客車租賃業提供一小時以上服務,不會有失業問題,交通部不會再延長輔導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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