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四大案19日起陸續開庭,律師動作頻頻,預計明天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而下午則先到台北地法聲請延期開庭,律師提出的理由是,案情複雜卷證太多,加上陳水扁在押期間,每次律見時間只有半小時,無法充分討論案情;這份聲請狀,最快晚間就會遞交給審判長蔡守訓,但按照過去經驗,法官會在第一次開庭時,才會決定是否延期。
帶著聲請狀走進台北地方法院,律師石宜琳希望法官把開庭時間往後延。
陳水扁律師石宜琳:「目前國務機要費的部分,還沒有開放閱卷,那我們現在所閱到的,大概只有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還有洗錢案的卷證資料,陳前總統目前羈押在看守所,他那邊也沒有辦法,持有完整的卷證資料,以致於我們沒有辦法跟他討論。」
按照程序,律師遞交聲請狀到北院收發室,合議庭法官蔡守訓最快傍晚就會收到,因為沒有時間限制,按照過去經驗,還是會在第一次的開庭才決定是否延期,換句話說,可能得等到19日才有答案。石宜琳:「就是19日當天,我們也會向法院用口頭來聲請,展延準備程序庭期日,可以的話看看,給我們1個月的時間,那是最適當的。」
無論是否會延期,特偵組按表操課,還是把扁案相關的14箱卷證,送進法院;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除非有特別規定,或是重大理由才能延期,這項權力屬於法官的指揮權,合議庭是否接受陳水扁提出了兩大理由,也就是卷證太多律師準備不及,和律見時間不足,法官可能認為律師拖延訴訟拒絕延期,也可能接受理由。
只是按照力霸案經驗,卷證高達3、4百宗,被告多達139人,當時也沒有延期,加上法官蔡守訓,過去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多次碰到吳淑珍請假,陳水扁甚至把部分卷證列為絕對機密,被認定是干擾司法,能否延期恐怕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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