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今天針對官兵涉犯酒駕卻隱匿未報表示,目前現役官兵涉犯酒駕卻隱匿未報者尚有297人,已於7月26日通知各單位依規定辦理懲處,並追究隱匿未報,嚴肅軍風紀律。
根據審計部日前公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防部提報民國104至107年間的酒駕數字共有477人次,但若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資訊檔案篩選其中具有軍人身分者,酒駕案例卻高達4720人次,顯示國軍酒駕人員向部隊隱匿不報的情況嚴重,亟待檢討改善。
國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審計部公布的104年至107年期間涉犯酒駕人員資料,經比對軍職及聘雇人員計有4720人次,國防部已列管480人,其餘與審計部公布資料有差距的部分為「尚未服役、已經退役」期間肇生酒駕案件,或是非國防部所屬單位人員,以及肇案後隱匿未報辦理退伍等人員。
國防部指出,經查目前涉犯酒駕隱匿未報仍在服役者尚有297人,國防部已於7月26日通知各單位要求依規定辦理懲處,並追究「隱匿未報」,務求毋枉毋縱,嚴肅軍風紀律。
國防部表示,後續將協調交通部建立通報平台,提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名冊,經核校後,若涉隱匿未報人員,將依規定嚴懲。
國防部指出,防制酒駕工作向來為國軍要求重點,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國防部配合立法院3月26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高酒駕懲罰標準,於5月8日修訂懲罰參考基準,提高行政懲度,凡酒精濃度0.25毫克以上者,核予「酒駕汰除、肇事撤職」處分,以遏止酒駕行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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