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去年11月因訂單縮減,無預警要求派遣工休無薪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天協助10位受害派遣工,對嘉聯益提出「民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嘉聯益公司派遣工代表在桃產總的陪同下,下午到桃園地方法院對嘉聯益公司提告,高喊「嘉聯益假派遣,受害勞工爭權益」的口號,希望透過訴訟保障勞工權益,也期盼法院能解決台灣假派遣氾濫的問題。
桃產總秘書長葉瑾瑜受訪表示,去年11月,嘉聯益公司觀音廠以訂單縮減為由,無預警且無限期的讓數百名受僱派遣工放無薪假,許多員工上班不到一週就沒工作。嘉聯益公司聘用過程,就是透過「假派遣、真僱用」形式。
葉瑾瑜表示,台灣坊間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常合謀以「假派遣、真僱用」方式規避僱主責任。像嘉聯益就是透過8家派遣公司找尋人力,但派遣工卻得經過嘉聯益主管面試、篩選決定是否任用,就是常見的「假派遣、真僱用」手法,因此主張嘉聯益才是真正僱主,須連帶為勞權損害負起責任。
賴姓派遣工指出,當初雖簽了3個月的契約,但在協調時,派遣公司只願賠償半個月薪水,嘉聯益公司不但沒有提供保障,即使自願轉往樹林廠任職,薪資也只能比照外籍移工,根本就是變相減薪。
余姓派遣工表示,面試時,公司明明開出「保證3個月工作,還有可能轉正職」的優厚條件,結果卻無預警被要求放無薪假,沒了工作權益也受損,讓大家憤而決議提告。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嘉聯益公司去年曾因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違反勞動基準法,分別被處新台幣5萬元及2萬元罰鍰;今年也因未依規定通報大量解僱員工,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被處50萬元罰鍰。
勞動局表示,嘉聯益公司去年發生派遣員工與派遣公司終止契約爭議,經勞動局召開協調會議,雙方以優於勞基法的條件達成協議,但其中11位派遣員工因主張與嘉聯益公司有僱傭關係,另提起勞資爭議調解但仍不成立,後續員工若提起訴訟,市府將協助派遣員工申請桃園市勞工權益基金律師費及裁判費補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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