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讓航空產業在民用航空法增訂罷工預告期規範不失為可行方向,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說,現有勞資爭議處理法對罷工規範已有充分預告,難認同許銘春說法。
許銘春今天接受工商時報專訪時針對是否設立罷工預告期表示看法。她說,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兼顧合法罷工權利,不贊成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中,全面檢討各產業建構罷工預告期機制,但針對特殊產業,尤其航空產業,基於飛航安全、旅客權益,在民用航空法增訂罷工預告期規範不失為可行方向。
對於許銘春這番說法,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下午臨時舉行記者會,反對航空產業設立罷工預告期。
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許銘春說在民用航空法增訂罷工預告期規範不失為可行方向,但這在法律架構上不合邏輯,民航法規是規範機場作業、航空器操作規範及相關從業人員工時、飛時等規定,但工會罷工權則是勞工基本勞動權益的行使,要怎麼在民航法規上設立罷工預告期,「這很難想像」。
鄭雅菱也強調,現有勞資爭議處理法針對罷工規範已經具有充分預告功能,流程包含須通過會員代表大會、向當地勞動局申請調解、須經全體會員過半同意才能獲得合法罷工權利等,走完這樣的流程必須花兩個半月時間,資方應知道工會已經要準備罷工了。
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朱良駿表示,對於許銘春說法相當遺憾,不管是空服員還是機師罷工,最大訴求就是飛時及休時議題,這些議題都可以增進飛航安全,民航法規訂定的是最低限制,但大部分航空公司卻都拿來當作派遣準則,許銘春稱罷工會影響飛航安全,完全不能理解。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則向許銘春提問,所謂航空業「飛航安全」的特殊性在哪裡?公路、鐵路、捷運難道都不關乎人命?交通安全都很重要,大家也不希望蝶戀花、普悠瑪事件再次重演。
鄭雅菱指出,航空業者資本雄厚,台灣的法令對於這些航空業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業者有時寧可接受罰鍰也不願改善,勞動部面對航空公司束手無策,是工會讓航空公司不得不做這些勞動條件的調整,如果工會才是唯一可以制衡的工具,許銘春卻還帶頭要讓罷工難上加難,這樣第一線勞工權益怎麼辦。
鄭雅菱表示,政府部門應該思考在罷工發生前可以有什麼積極作為,像是如何讓航空公司合法或是在罷工發生時,怎麼督促航空公司在協助旅客轉機時有什麼更好的機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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