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指出,核四啟封第3年即可正式商轉。台電今天強調,綜合各項工程實務評估,包括編列預算、向原能會申請啟封、施工及測試,核四重啟至少需耗時6至7年。
經濟部昨天公布能源政策,確定現有的3座核電廠將如原訂時程除役,核四也不會重啟。不過,外界指出,核四啟封第3年即可正式商轉。對此,台電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核四是否能重啟,後續執行項目均經過盤點、評估,在3年內是無法完成的,不計入修約時程至少需要6至7年。
對於核四是否重啟,台電提出3項困難,台電說明,立法院3度決議限制核四重啟的可能性。立法院在民國102年2月決議,核四案公投有結果前,不辦理追加預算、不放置燃料棒;民國105年7月決議核四封存計畫不可再編列封存預算,並啟動研擬廢止計畫;民國107年1月決議民國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燃料棒,台電必須遵守立院決議。
台電表示,核四機組為先進沸水式反應爐(ABWR),儀控設備為全球首座,與其他機組無法相容,但是設備已經超過20年、需要汰換。而部分零件目前已停產,台電要取得備品有困難。
台電表示,核四若真要重啟,還要與奇異公司協商修約包含工期、經費等項目,時程難以估算。
即使能解決上述困難,台電表示,盤點重啟所需程序與時程,還要經過2階段。第一階段包括編列預算、向原子能委員會申請啟封,預估需時2年;第二階段施工與測試期,包括已拆卸設備回裝與測試、福島核災後安全強化改善工程,以及機組熱測試等,約需4至5年,總計須花費6至7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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