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去(2018)年競選縣長期間,被爆在羅東鎮長任內,從2017年年1月到2018年5月共濫用鎮庫救命錢「第二預備金」556萬餘元,用來補助社團、宮廟、學校等各項活動,其中超過2成款項補助其他鄉鎮市。監委趙永清今(7日)表示,已申請自動調查,瞭解全國各級機關有無浮濫動支第二預備金補、捐助民間團體活動經費情事。
趙永清指出,去年10月間他擔任值日委員時,受理民眾陳訴林姿妙擔任羅東鎮長期間,疑濫用該公所第二預備金,不當補助社團、學校、宮廟及該鎮以外之鄉鎮市活動經費案,函請羅東鎮公所及審計部說明後,認為全國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皆有類似情形,所以將針對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動支第二預備金補、捐助民間團體經費情況衍生問題,瞭解相關疑義。
趙永清表示,目前發現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疑有未詳加審核民間團體同一活動,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補、捐助申請,此外,補、捐助金額逐年增加且占第二預備金動支總數比率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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