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遊說,收受政治獻金新台幣50萬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4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高志鵬必須入獄。法院也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他的立委寶座也不保,三重區域立委將補選。
前一刻還老神在在,現身民進黨中常會,沒想到下一秒...
突然傳來了晴天霹歷的消息貪汙罪定讞,喪失立委身份。原本還一派輕鬆的高志鵬神隱,緊急找律師討論中。
高志鵬,擔任立委16年,曾經是陳水扁的子弟兵,後來投身正國會,過去,還因為跟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的緋聞鬧上版面,引發社會關注。
記者vs.立委 高志鵬(2010/12/19):「(對李婉鈺有沒有什麼建議啊),(之前好像還有向她求婚)。」
在政壇打滾多年,現在高志鵬被控利用立委職權向國有財產局副局長請託、關說,獲取50萬元不法利益,最高法院依貪汙罪將他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不僅他自己,連民進黨中央跟黨內同袍,一時都措手不及。
民進黨立委邱泰源:「很惋惜啦。」
因為公職人員選舉罷法第26條第2款規定,只要你曾犯貪汙罪,經判刑確定就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換句話說,高志鵬的民代生涯,將因為此案,就此畫下句點。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