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健保便宜好用,加上福利制度完善,讓許多外國人都十分羨慕!但有不少長年旅居國外的民眾,不繳保費仍回台看病,甚至有人一年回台就醫花掉70多萬元,引發諸多爭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建議健保署修訂「健保法施行細則」,規定若2年以上未入境就停保,以及返國超過半年才可復保。
林靜儀在臉書發文表示,過去許多早就長居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公民,一旦需要醫療,因為國外醫療費用昂貴又需等待,台灣醫療品質好又快速,用健保又價廉,「來回飛一趟都划算」,第一線醫療人員都遇過這樣的民眾,對於這種只把台灣當成「可以消費低價醫療」的地方,實在讓人很氣。
她也忍不住痛批「健保讓人民不需因為費用而不敢就醫,也讓人不用因病而貧,又為了照顧弱勢,取消鎖卡,繳不出健保費也先治療再說,這是照顧國人;結果被當凱子利用,讓人眼見人性醜陋。」
「制度有道德風險,就修正」林靜儀認為,停復保規定是在健保法施行細則,不需修法提案,權責在健保署,由健保署來修訂、公告。
她建議,久未返國,在返國半年後再復保,避免「飛回來弄牙齒、換關節、開刀完畢就飛回去」,如果返國後就長居,自然在半年後,健保身份與其他國人無異,任何重症急症難症,都保障。這半年期間,沒有健保身份,在台灣如果需要的時候依然有醫療服務,但就是自費;如果不放心,就保私人醫療保險,一樣是醫療保險,只是不是「全國一起幫你分擔這段期間的醫療費用」而已。最後她也喊話「快點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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