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嫌司法黃牛案,答應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以600萬擺平官司,一、二審都被認定為貪污,一審判12年、二審判9年;昨天高院更一審宣判,出現大逆轉,法官認為,因為沒有陳哲男利用職務向法院施壓的證據,認定他只是一般詐欺犯,改判7個月有期徒刑。
2006年4月,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因為涉及司法黃牛案遭到羈押,關了7個月,600萬交保出來的那天,整個人瘦了一大圈,身形憔悴。
當初不但被關,一審還重判12年,到二審也是9年重罪,直到更一審判決出爐,結果大逆轉!從貪污罪改成普通詐欺罪,輕判1年2個月,減刑成7個月,換句話說,如果檢方沒再上訴,可以折抵之前羈押7個月的刑期,陳哲男有機會不用再被關。
高院發言人陳晴教:「這一部分不算是總統府副秘書長職務範圍,所以被告的行為,算是一般司法黃牛案件。」
陳哲男遭指控,拿了梁柏薰600萬支票以及110萬奠儀費,說要擺平官司,但後來卻拿錢不辦事,事證明確,如今卻改判,跌破大家眼鏡。
由於日前才發生高院法官貪污案,這樣的判決引發聯想,其中陪席法官陳恆寬自清,認為縱使有貪官,他們也不能做酷吏,輕判陳哲男,他只能說是不一致決,3名法官並非意見相同。
法官協會也首度親上火線,力挺自己人。司法院法官邱瑞祥:「我心如秤,縱然在烏雲密佈時候,你也要一樣作你的判決出來,那我想現在大多數的法官,都是兢兢業業在工作的。」
法官難得發聲,就是希望不要再被外界,用有色眼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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