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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清潔員變貪污犯 同行曝:別怪檢察官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服務34年即將退休,本想做件好事卻惹來官司。去年7月,他在回收車上發現一只仍能使用的大同電鍋,出於惻隱之心,帶回家測試後轉送給一名熟識的拾荒婦,希望她能用來煮飯過日子。然而,這一舉動卻被認定為擅自處分公物,最終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新聞曝光後,讓不少網友相當不捨,認為是浪費司法資源,但也有同樣是清潔員的網友出面緩頰,表示東西上了垃圾車或資源回收車就是「公物」,規定就是如此,盼大家別再責怪檢察官或法官。2025/09/10 1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