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有民眾在餐廳吃年飯,抽中活動頭獎卻開心不起來,原來10張價值萬元的折價券不僅限定在明、後年的除夕夜才能使用,而且一桌消費僅用1張,就等於要得獎者要消費10桌才能用完,業者解釋是沒有說清楚才造成誤會,可以合併使用,但還是得在限定日。
餐廳吃年夜飯幸運成為頭獎得主,原本是件開心的事情,不過拿到折價券仔細一看,可是讓得獎的汪小姐臉上瞬間三條線。汪小姐說,獎項是最後才摸出來的大獎,頭獎消費券萬元大家都很羨慕,但看到上面的使用規則後,覺得心裡不開心。
仔細看看,折價券上的使用方法明定只有108年2月4日,以及109年1月24日,也就是明後年的除夕才能使用,不只除夕限定,另外每桌也只能限用一張,等於要消費十桌才能把券用光,讓他覺得這樣的頭獎實在有夠瞎。
汪小姐說有被捉弄的感覺!面對質疑,業者趕緊澄清是誤會一場。餐廳經理張碧雲說,表示溝通不佳才會造成誤會。業者解釋,在平日時按規定的確只能限用一張,但有特別印上日期的消費券代表那天可以合併使用,因為一時沒有解釋清楚,才讓民眾以為中個獎竟然還被預約明後年的年夜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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